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不签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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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送达时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送达是有时间限制的。行政机关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将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并载明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法律依据】

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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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图片选自经济观察网)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往往会因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触犯了法律法规,接到了行政单位发来的“牛肉干”——《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多以责令整改、罚款为主,有些还涉及到较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拆除违建房屋、吊销证照等。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大家千万不要着急,跟着下面的步骤做,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一、检查《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文是否存在错误,要认真检查违法主体是不是你,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其他笔误的情况。

【解读】:《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十分严肃的法律文书,如发现明显笔误应尽快与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核实。

二、认真回忆。 一是 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前,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是否向你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是否告知你具有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权利。 二是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的执法过程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是否向你出示执法证件,是否两人以上等等。 三是 回忆你的违法行为终止时间是否已经超过两年。

【解读】: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第四十五条明确: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检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寄递单位,目前,许多单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你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是邮寄过来的,你就看看送文件的是不是邮政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总而言之,只要你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以上的问题,你都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起诉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的区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最大的一个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后者只是起到一个通知作用,如果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的一些内容有异议,是可以拒签并向上申请重新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什么区别

1、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2、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3、由此看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最大的一个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后者只是起到一个通知作用,如果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的一些内容有异议,是可以拒签并向上申请重新处理。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一、公安 行政处罚 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就是在被处罚人被行政机关处较大数额罚款、拘留等,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行政机关待听证完后再决定是否处罚。 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的一些内容有异议,是可以拒签并向上申请重新处理。 根据 行政处罚法 的要求,为了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前,先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依据管理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二、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 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三、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法律规制 1、行政处罚法。有权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有权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有权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 行政许可法 。对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3、 行政强制法 。有权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 行政复议法 。复议机关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可决定采取“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方式处理。 5、 行政诉讼法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可采取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限制”规定,给了程序违法的行政行为以“复活”的机会。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公安机关要就行政处罚下达告知书的无非也就是准备执行 行政拘留 ,所以,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不代表这就是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也许行政违法相对人通过听证会的申辩和陈述之后,公安机关也更加详细的了解了案情的实际情况,可能最终会免于行政处罚,或者修改行政拘留的时间。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范文是什么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指行政机关在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范文如下: (行政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字[]第号 xxx(被处罚单位的名称或者被处罚人的姓名): x年 x月 (案发地点)xxx因xx(违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xx的行为,违反了 x xx(法律依据的全称)第 x条第 x款第 x项的规定,依据 xxx法律依据的全称)第 x条第 x款第 x项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2、---------------------------------------------------------------------------- 3、----------------------------------------------------------------------------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建议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 》有关规定,可以于 x年 x月 x日 x时到 x(一般为行政机关办公所在地)进行陈述或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 (行政机关印章) xxxx年 x月 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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